文/羊城派记者 郭起 通讯员 胡泽瑜

  在考试中,有人凭实力被心仪的学校录取,也有人动起了歪脑筋,企图通过找“枪手”替考。

  10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光明派出所接到熊女士报警称:其在光明中学参加“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工作时,发现有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接报后,光明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嫌疑人邓某、周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邓某(女,34岁)、周某(女,35岁)对其涉嫌代替考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邓某交代,因为工作上的需要,她报名了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临考之际,邓某想到自己报考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已经挂科多次,这已经是最后一次考试机会了,并且自己因复习不到位,通过这次考试的可能性很小。“关键时刻”,邓某想到了同事周某在校时学习成绩优秀,而且有考试通过的经验,便提出请周某帮忙替考,并承诺“辛苦费随便开”。一开始,周某是全然拒绝的。但在邓某多次乞求帮忙后,周某经不住邓某的软磨硬泡,最终决定无偿帮忙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两个科目的考试。

  10月19日,周某心情忐忑地拿着邓某的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替考,顺利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科目考试。10月20日上午,周某再次拿着邓某的身份证、准考证来到了考场。但让周某没想到的是,开考铃声一响,自己还没来得及做题,现场监考老师就已经发现自己与准考证上的照片不一致,进而报了警。

  目前,嫌疑人邓某、周某均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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