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是否在校内成立防止性骚扰委员会,教育部近期作出明确回应。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查询发现,教育部官网“建议提案办理”栏目10月28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50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教建议字〔2019〕102号),这份落款时间为9月25日的文件回应了是否在校内成立防止性骚扰委员会的建议。

  《答复》表示:高等学校承担着立德树人、引领社会文化重要任务,社会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杜绝性骚扰,营造安全、平等、和谐的校园环境,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责。近年来,媒体报道了多起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事件,损害了高等学校和教育系统的声誉。事件处理过程中,也反映出高等学校防治性骚扰、应对和处理性骚扰事件的意识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对此,教育部方面在《答复》中提出:教育部历来重视师德师风建设。2018年11月,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明确要求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要求各高校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指定或设立专门组织负责,明确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处理程序。各高校普遍设立了师德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师德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把预防和处理性骚扰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答复》表示:目前,部分高校还没有设立专门防止性骚扰委员会,专门的工作制度还不健全。我们将会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指导高校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机构,健全性骚扰防范工作机制。您的建议对高校开展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指导高校在工作中学习借鉴。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人民日报社山东分社社长徐锦庚提交了《关于防治职场、高校、公共交通三领域性骚扰的建议》,呼吁全国人大出台更加全面、具有统领性的防性骚扰法律。

  在校园性骚扰方面,《中国妇女报》曾报道,2014年全国妇联一项针对北京、南京等城市15所高校大学生的调查发现,经历过不同形式性骚扰的女大学生比例高达57%。2017年4月,广州性别教育中心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在校和毕业生遭遇性骚扰状况调查》表明,75%的女生遭遇过性骚扰。

  徐锦庚表示,建议全国人大督促教育部门出台《高校防治性骚扰规定》,对高校性骚扰的定义、调查取证和处置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发现性骚扰必须24小时内报案。学校能建立专门部门负责有关性骚扰和性别歧视的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 设置一个接受性骚扰举报投诉的渠道,包括信箱、邮箱、电话等,明确一个受理性骚扰行为投诉的部门,以及一个负责人,明确对性骚扰投诉的调查流程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