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黑客”现场指认 河源警方供图图为“黑客”现场指认 河源警方供图

  中新网河源10月28日电 (宋秀杰 颜新阳 林小明)广东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28日发布消息称,该局网络警察大队侦破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2名“黑客”非法控制服务器700多台,获利100多万元人民币,终难逃法网。

图为河源警方对“黑客”进行审讯 河源警方供图图为河源警方对“黑客”进行审讯 河源警方供图

  据通报,2018年6月份,源城公安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在“净网”行动中,通过网络巡查,发现在河源有不法人员通过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挖矿”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办案民警在河源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利用智慧新警务侦查技术手段,固定了涉案人员作案证据,并掌握了涉案人员的藏匿地点。随后,办案民警在源城区某小区抓获嫌疑人陈某(男,19岁,深圳福田区人)和罗某(男,22岁,河源源城区人),缴获电脑2台、手机2部、“挖矿”软件、破解工具、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

图为警方在抓捕现场查看“黑客”作案工具 河源警方供图图为警方在抓捕现场查看“黑客”作案工具 河源警方供图

  据了解,嫌疑人陈某、罗某通过购买“挖矿”软件、租用服务器等形式,对互联网中开放的特定端口IP随机进行扫描,并使用暴力破解工具进行破解,植入软件,先后控制服务器700余台,进行“挖矿”获取虚拟货币“门罗币”1000多枚,获利100多万元人民币。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已对2名涉案“黑客”陈某和罗某进行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罗某违反国家规定,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