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饶平县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018年7月17日,饶平县交警大队黄冈中队在黄冈镇菜市场整治交通秩序。

  当天10点,民警发现车牌号为粤UH1**7的小轿车违法停放在黄冈镇丁未革命纪念碑下南侧处,于是对该车进行拍照取证并开出违法通知单。

  该车司机郑某鸿因之前已有多次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在收到罚单后一时情绪激动,拿着罚单拍摄小视频辱骂中队民警,并以“中队谁的老婆被我睡了”为标题发布到其朋友圈,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7月25日,交警大队黄冈中队将情况向饶平县城南派出所反映。由于犯罪嫌疑人在调查期间出省经商,抓捕工作受到一定阻碍,但经过城南派出所民警的多次走访,调取相关证据,利用技术手段,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

  2018年8月7日中午,城南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在钱东镇某二手车行将犯罪嫌疑人郑某鸿捉拿归案。

  经审查,郑某鸿对其2018年7月17日在朋友圈发布小视频,辱骂饶平县交警大队黄冈中队民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四款之规定,拟对犯罪嫌疑人郑某鸿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凤城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切勿乱停乱放。在享受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不可发布不实或者过激的言论。

  (来源:凤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