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河是饶平县的母亲河,保护好黄冈河流域水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对黄冈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保护指定的地方性法规,为黄冈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提供了依据,《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保护黄冈河流域水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自6月1日实施以来,饶平县高度重视,制订了专项宣传方案,成立了由副县长黄立慧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县镇村三级动员会议,开展专题宣讲,在电视台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做好宣传。县水务局在黄冈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大型《条例》内容宣传牌,在黄冈河主河道悬挂宣传标语13副,在黄冈河出海口设置禁止电鱼炸鱼违法行为警示牌,联合灯谜协会在县城举办《条例》专题灯谜竞猜晚会,切实抓好相关宣传工作,并利用日常开展巡河工作的机会向镇级、村级河长宣传保护条例。同时,县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条例》宣传进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等“六进”活动,着力扩大宣传学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普及和强化宣传,培养保护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的意识,使社会公众了解《条例》的内容,并依照《条例》做好对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近日,饶平县政府召开《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加强知识学习,进一步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
(资料来源:饶平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