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摩托车上路,驾乘人员都应该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然而接下来这位驾驶员在违反交通法规被查处后,非但不知悔改,竟然还阻碍执法,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5日下午,交警市区一大队民警在市区新洋路与绿榕路交界处开展日常执勤工作,查处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市区一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苏柏青

  下午4点50分左右,我们发现一名男子开着摩托车,后面的乘坐人员当时没有按规定戴头盔,所以我们依法对他进行检查对他处以200元的罚款,还有扣2分。

  在执勤人员开具罚单的过程中,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却胡搅蛮缠,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

  交警市区一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苏柏青

  就在我们对这名男子进行耐心解释和规劝的时候,这名男子突然对我们其中一个辅警同志的背后进行袭击和推搡,导致我们这名辅警同志身上有一定程度的受伤。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为胡某灿,今年35岁,是一名摩的司机。事发当天,胡某灿搭载着一名乘客急着赶路,因为受到处罚而情绪激动。

  违法人员 胡某灿

  当时我比较生气,去抓他的衣领,我是一时激动,如果理智的话是不会这么做的,也很后悔。

  目前,胡某灿因妨碍执行职务,被湘桥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遇到交警执法应当配合检查,对执法有异议的可以申诉,但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阻碍执法,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