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雒呈瑞 记者 范晓林 于英杰)刘某某通过互联网寻找卖肾途径时,结识了一名Q Q昵称为“司令员”的男子,竟然走上人体藏毒携带海洛因的邪路。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15年。昨天,南京检方还通报了8起典型毒品案,其中涉案被告4人被判死刑。
装修工沉迷于网络和赌博,铤而走险“人体运毒”
据南京检方调查,刘某某三十出头,原本在厦门市当装修工,有能力依靠辛勤劳动赚钱养家,但却因沉迷于网络和赌博,为偿还赌债和赚钱为父母过寿,萌生出卖肾、运毒来赚“快钱”的想法,并通过互联网与招揽人员运输毒品的毒贩建立联系,铤而走险。刘某某网上结识的“司令员”向其许诺,“背货”(即运输毒品)一次可以获得12000元现金,刘某某遂在其安排下前往云南。2017年1月11日晚,刘某某以体内藏毒的方式携带海洛因,从云南省景洪市乘坐JD5282次航班前往丽江市。次日6时许,刘某某又从丽江市乘坐8L9653次航班前往本市。当日11时许,飞机抵达南京后,刘某某在禄口机场该航班机舱内被民警抓获并被带至医院检查。
体内排出61小包物体,都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
后刘某某在民警的监督下,从体内大解排出61小包黄白色胶囊状毒品疑似物。经鉴定,上述61小包物体共计净重357.37克,皆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
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颜畅处长介绍,2016年以来,南京检方共批捕毒品犯罪案951件,涉案1126人,提起公诉毒品犯罪案件1514件1675人。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罪名。今年1月到5月,南京共办理毒品犯罪案件534件594人,同比上升17.8%和16.4%。
982人因涉毒被判5年以上徒刑直至死刑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当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的有关情况和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依法判决各类毒品犯罪人6137名,生效判决5227名,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982名,重刑适用率为18.8%;财产刑适用比例高达94.1%,远高于其他犯罪61.1%的平均水平。
毒品犯罪
十大典型案例
一、全朝晖、韦军等贩卖、运输毒品案——“零口供”毒品死刑案件,枪毒合流
二、周次武等贩卖、运输毒品案——武装掩护贩卖、运输毒品
三、臧吉喆贩卖毒品案——利用互联网贩卖毒品
四、鲁福平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制毒物品邻氯苯基环戊酮
五、黄敏君欺骗、容留他人吸毒案——欺骗、容留未成年人吸毒
六、黄兵贩卖毒品、爆炸案——采用极端方式抗拒抓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七、徐童、袁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贩卖毒品案——吸毒后驾车危害公共安全,高学历人员吸、贩毒
八、倪小娟贩卖毒品案——贩卖新型毒品可待因
九、林金灿等制造毒品案——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十、冯立新、顾佳奇、张群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加速毒品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