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艺明)“误伤调皮小童 幼师获刑一年”一案,有了新情况。记者了解到,乐乐(化名)的家属已代理乐乐对吴某、幼儿园等主体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赔偿金等共计29万余元,该民事案件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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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南海法院认定,2015年12月的一天中午,因为觉得乐乐午睡打闹,女幼师吴某用教案砸向乐乐,而教案里飞出的一支笔插中了乐乐右眼,致其眼球穿通伤。司法鉴定认为属轻伤。乐乐父母后来以吴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诉讼,近日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

  家属表示,事件最终造成乐乐右眼残疾。经过司法鉴定,乐乐的伤情经鉴定为伤残九级。为此,乐乐家属提出的赔偿请求包括残疾赔偿金13万余元、医疗费2.5万余元、误工费2.2万余元、后续治疗费5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等。

  目前,该民事案件已经开庭审理但尚未宣判,乐乐家属要求赔偿的29万余元,还有待法院核实实际损失,并厘清各方责任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