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提高

  失业保险费率下降后,会不会影响失业人员失业金的领取,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事实上,失业保险费率下降后,失业人员的待遇并没有下降。今年9月底,人社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在失业保险金标准逐步提高的同时,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在上涨。由于失业保险金参照最低工资标准,这也就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也会随之增加。如,河南省人社厅近日发布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将该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地调整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

  据中国新闻网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北京、上海、江苏、甘肃等17个地区提高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预见,上述地区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也将会增加。

  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每月人均失业保险金为707元,2016年达到1051元,年均增长10.4%。5年来,共有2170万人次领到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