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最高限额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允许市民匿名举报,市民信息专人负责,其余同行执法人员均不会知晓举报人信息。7月25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和佛山市公安局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给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获10万元奖金的市民颁奖,这也是《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首次有市民获得10万元的奖励。

市民领取举报环境违法10万元奖金市民领取举报环境违法10万元奖金

  市民举报获10万元奖金

  今年4月,有投诉人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在南海区狮山镇刘边工业区,违法嫌疑人梁某从周边工厂回收废旧油桶、化工桶,并进行清洗-拆解加工。该加工点未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未配置相应的处理设施,清洗油桶的污水和油污未经收集处理就进行排放,从而渗透进入到周边的泥土里,数量已达三吨,造成周边环境污染,涉嫌环境犯罪,并申请有奖举报。

  经查核情况属实,7月25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振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黄绍华共同给举报人发放10万元奖金。据悉,该笔奖励是目前佛山市最大的一宗环境污染举报奖励。

  可匿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陈振华介绍,2016年,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后改名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佛山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20万元。经过3年的执行,经调研,针对部门举报人反映不敢实名举报、领取奖金程序较复杂等情况。今年该局对《奖励办法》进行修订,重点对涉刑案件进行提前奖励,并鼓励匿名举报。

  “实际上,环保部门对举报人隐私采取了多种保护力度。”陈振华介绍。为降低泄露风险,有奖举报的举报人资料都会有专人处理,即使是案件经办人员,也不知道举报人的具体信息,只知道其联系方式。此外,由于旧办法举报人领取奖金要等到判决结束,耗时较长。新《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案件有一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或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即可对举报人发放奖金。

  来源 | 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