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电(记者谢希语) 第五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于3月1日17时结束。本届选举的选举主任裁定共三人获得足够有效提名,按照提交提名表格的先后顺序,曾俊华、胡国兴、林郑月娥成为此次选举的候选人。
第五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于2月14日开始。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40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候选人提名表格须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提名,每名选举委员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选人。
特区政府前财政司司长曾俊华、退休法官胡国兴、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提名期内先后向选举事务处提交了超过15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的提名表格并获得确认有效。另外一名参选人叶刘淑仪由于未能得到足够提名,宣布结束选举。
由近1200名选举委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将于3月26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五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人选,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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