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片区工商登记事项权限划分》公告发布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东莞工商局发布公告《松山湖片区工商登记事项权限划分》,内容显示,从6月12日起,东莞市工商局将部分登记事项前移到松山湖片区直属分局及片区内一园六镇各工商分局,即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松山湖园区,含生态园,下同)、石龙、寮步、大岭山、大朗、石排和茶山等7个工商分局。片区内市场主体按照公告内容前往相应工商分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业务(片区外的镇街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须到东莞市工商局办理的工商登记事项:

  1、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股权出质登记; 

  2、企业迁入或迁出东莞的登记; 

  3、冠省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其中,注册地在松山湖园区内的冠省名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可以到松山湖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须到松山湖分局办理的工商登记事项: 

  1、片区内(即一园六镇辖区内,下同)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 

  2、片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辖区内内资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等工商登记事项,须到企业注册地(一园六镇)所在工商分局办理,具体内容请登录东莞市工商局官方网站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