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叶汉光)东莞市民邓先生在一家网店买了两盒茶叶,收货后认为网店宣传虚假误导了其购买,遂将其告上法庭。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网店构成宣传欺诈,判令网店商家退回货款并支付3倍货款赔偿给邓先生。

  买家获赔9168元

  2015年10月10日,市民邓先生从一家网上商城的专营茶叶网店买了两盒黑茶,合计3056元。

  邓先生收到茶叶后,认为这是普通的茶叶,跟网店宣传的不符。2016年1月,邓先生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茶叶公司,认为茶业公司在其网页上宣传茶叶具有药品功效,误导了他进行购买,已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邓先生要求将茶叶退货,并要求茶业公司按3倍购买价进行赔偿。

  邓先生为此向法院提交了网络购物订单截图、网页宣传截图等。网页宣传截图显示,商家使用了涉及预防疾病和治疗功能字句对茶叶进行宣传。而茶业公司否认曾就案涉茶叶作出具有药品功效的宣传。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茶业公司向邓先生出售的茶叶为食品,在其宣传页面上载有大量宣传该茶叶具有预防疾病、保健功能的内容。在无法证实产品预防疾病、保健功能的情况下,茶业公司销售上述广告内容的产品,应当认定构成欺诈。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邓先生有权退货,并要求茶业公司应退回货款并支付3倍的赔偿。

  法院遂作出判决,判令茶叶公司退给邓先生购物款3056元并支付赔偿金9168元,同时邓先生应把茶叶退回给该公司。日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