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随地吐痰、高空抛物、车窗抛物……这些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将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官网获悉,该局就《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规定》,上述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或将遭受5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随地吐痰便溺最高罚500元

  《规定》明确了禁止实施的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一些行为,如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等。一旦出现这些行为,将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具体情况如下: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从建筑物、机动车内向外抛掷垃圾的,以及运输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泄漏、散落、飞扬或者带泥运行的,同样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不能清除或者不在现场的,由他人代为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据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协助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从机动车内向外抛掷垃圾和货运车辆泄漏、散落、飞扬、带泥运行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发现的案件线索,提供交通监管信息和机动车所有人信息。

  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尊重和关爱环卫作业人员也写进了《规定》。《规定》提出,鼓励单位和个人为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免费提供临时休息、餐饮、降温避暑、取暖御寒等便利服务。

  不仅如此,市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应当采取措施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逐步提高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例如,市住房保障部门应逐步将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