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 通讯员莞宣)东莞将设立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来莞联合培养(实践)的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报销往返东莞交通费以及支持高校在莞设立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多个重大事项,并审定了北岸小桥、李屋中桥、厦边桥等40座桥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为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扶持力度,提高人才整体层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东莞市制定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规定,来莞培养(实践)满3个月的研究生可申请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个月,即2.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个月,即1.5万元。

  除了补助研究生,东莞市还同时补助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申请补助的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组织来莞培养(实践)的研究生不少于20人,每组织1名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每个月可获补助1000元,每年最多可获补助不超过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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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东莞市编制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以实施“互联网+”行动为契机,利用原有的车辆和人员优势,主动探索自建或接入互联网平台,提供网约电召服务。

  今后东莞将把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妥善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