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 通讯员潘文杰)一碗起效?药到病除?越秀区中山六路一家挂名为“香港益×堂”、营业执照登记为“鼎趣好食品商行”的凉茶铺打出这样的招牌,不料却内藏猫腻。近日,铺主王某面临刑事责任,就是因其往凉茶中违法添加治疗咳嗽、感冒的西药,以增加凉茶的功效、吸引更多回头客。昨日,王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王某称,这样的“秘方”是从亲戚处学来的。

  路边凉茶铺止咳茶感冒茶检出西药成分

  据指控,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8月5日间,被告人王某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经营鼎趣好食品商行,在其配制的凉茶中添加药物,并将凉茶对外销售。2016年8月5日,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商行进行检查,查获王某存放在商行内的彩色粉末6瓶、灰白色粉末21瓶以及止咳茶、感冒茶等凉茶。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测,上述彩色粉末被检出对乙酰氨基酚和马来酸氯苯那敏成分,灰白色粉末被检出马来酸氯苯那敏成分,止咳茶被检出马来酸氯苯那敏成分,感冒茶被检出对乙酰氨基酚和马来酸氯苯那敏成分。

  2017年2月15日上午,王某在该商行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档主认罪 称不知道凉茶加西药违法

  “喉痛茶的配方是廿八味的配方加上喉疾灵胶囊,止咳茶的配方是清肺茶的配方加上咳特灵胶囊,感冒茶的配方是廿八味的配方加上氨咖黄敏胶囊,按每碗(相当于一纸杯)凉茶配一粒胶囊的比例配制。我把这些西药买回来后就把胶囊里的粉末倒出来装在小塑料瓶里,店面销售的药煲有五碗的量,我就每煲加五颗相应的胶囊。”王某归案后供述。

  庭审初始,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但他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在凉茶中添加西药的做法是违法的,也不认为该行为有危害性。

  据王某的员工称,王某的凉茶都是自行从中药材市场买回药材在家中熬制的。

  王某表示,在未添加西药之前,有顾客反映其凉茶效果不佳,添加之后则反映效果良好,销量也提升了。12元一碗的凉茶,每天日均销售约20碗。没有顾客反映喝了其所售凉茶后有不良反应。“我没学过医学或者药学,凉茶配方是祖传的,在凉茶内添加西药的做法是从香港亲戚那里学来的。”王某说。

  辩解 添加西药并非“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虽然王某认罪,但其辩护人认为王某不构成犯罪。辩护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凉茶属于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具有清热解毒、防病治病的功效。凉茶由水加中草药熬制而成,其配方本身全是药品,几乎不含食品的成分。故凉茶属于药品而非食品。

  “王某添加的是咳特灵胶囊和氨咖黄敏胶囊,这两种药是药店里可以随便购买的非处方药,两种药的主要成分分别是马来酸氯苯那敏和对乙酰氨基酚,这些成分都是国家允许使用而非明令禁止的。而且在凉茶中掺入上述药物后,对感冒初期的人是有一定疗效的。”辩护人表示,王某在凉茶中添加西药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并不属于刑法规定的“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另外,辩护人辩称,行政机关在查获商行时未依法制作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无法证明行政机关在现场依法查封、扣押了涉案的凉茶和粉末,王某的供述是孤证;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关于提交凉茶产品和不明粉末检测结果的函》属于一种公函,不是鉴定意见或检验报告,未指定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人,检测结果里也包含了与本案无关的其他食品经营者的内容,故不应作为证据使用,应重新鉴定。

  检方

  涉案凉茶含致困倦西药成分

  不知情者饮用恐有安全隐患

  据了解,涉案商行是王某从林某处租得,相关证照由林某办理,“鼎趣好食品商行”的营业执照由林某挂名,但实际经营者是王某。越秀区食药监管局对林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林某处以罚款122500元。辩护人表示,罚款系由王某实际支付,若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有罪,则已缴纳的罚款应予抵扣罚金。

  公诉机关认为,马来酸氯苯那敏具有一定的抑制中枢的作用,可出现服药后困倦的不良反应,驾驶员、高空作业人员、机械操作者等不宜服用该药,正规药物说明书对此均有规范的标识要求。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类药物,也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且王某在销售凉茶时未告知消费者凉茶内掺有西药成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鉴于王某认罪,缴纳了罚款,在被查处后未在凉茶内继续添加西药,故当庭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