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实习生 邓玉婷 通讯员 潘文杰)不少街坊都信奉“大病找医生,小病喝凉茶”。殊不知,有商家在凉茶里违法添加药物,以增强效能。昨日上午,一起凉茶铺铺主在凉茶内添加西药的案件,在越秀法院开庭审理,铺主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指控,2016年6月25日至8月5日间,王某在越秀区内经营某食品商行时,在其配制的凉茶中添加药物并对外销售。2016年8月5日,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商行进行检查,查获王某存放在商行内的彩色粉末6瓶、灰白色粉末21瓶以及止咳茶、感冒茶等凉茶。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测:上述粉末被检出对乙酰氨基酚和马来酸氯苯那敏成分(皆为西药成分,主要用于感冒等症状)。“我把这些西药买回来后就把胶囊里的粉末倒出来装在小塑料瓶里,每煲凉茶加五颗相应的胶囊。”王某供称道。庭审中,王某起初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但辩称在凉茶中添加西药的做法很普遍,其不知道该行为是违法的,也不认为该行为有危害性。

  王某辩护人则认为这不构成犯罪。辩护人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凉茶属于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其配方本身全是药品,几乎不含食品的成分,故凉茶属于药品而非食品。

  “王某添加的是咳特灵胶囊和氨咖黄敏胶囊,是药店里可以随便购买的非处方药,这些成分都是国家允许使用而非明令禁止的。”辩护人表示,王某在凉茶中添加西药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并不属于刑法规定的“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公诉机关则认为,马来酸氯苯那敏具有一定的抑制中枢的作用,可出现服药后困倦的不良反应,驾驶员、高空作业人员、机械操作者等不宜服用该药,正规药物说明书对此均有规范的标识要求。对乙酰氨基酸为解热镇痛类药物,也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且王某在销售凉茶时未告知消费者(掺有西药成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鉴于王某认罪,缴纳了罚款,在被查处后未在凉茶内继续添加西药,故当庭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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