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东莞市首个内容涵括全市区域、体系完整、法律审批程序完备的城市规划法律文件,规划进一步提高了市区的职能,协调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规划从一个城市的系统发展去考虑问题,并新增了市城镇体系的规划内容。规划范围扩至100平方公里,明确提出城市防洪、消防、人防及抗震等防灾规划。此外,规划还确定了东莞城市性质:以外向型经济为主,贸易发达、高度文明的具有侨乡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值得一提的是,1991年,该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准实施,成为城市规划法颁布后广东省首个获批准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大家对该规划也给予了高度评价,此间有评论家认为,规划描绘了东莞大城区的雏形,奠定了日后东莞城区的框架。

  在规划引领下,东莞市进而全面铺开了村镇总体规划工作,28个镇陆续开展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

  按现代化中心城市格局建设东莞

  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讲话,在全国掀起了一轮思想解放运动。得益于这场思想解放运动,东莞坚定决心打破旧的城市建设模式,同年8月召开的城市工作会议上,东莞确立了“按现代化中心城市格局建设东莞”的战略目标。

  随后,东莞在1996年重新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通过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研究,提出了东莞发展需要进行城市建设。同时,规划解决了城市布局结构、土地利用、交通发展、公共设施配套、近期建设等问题,对生态建设、城市景观等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内容,也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控制要求和实施措施。

  步入千禧年后,东莞经济社会的发展又出现了新的变化。立足实际,东莞对实施中的1996年版规划进行重大调整及修编,并于2000年12月编制完成了《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提出,东莞市区性质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东莞市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信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规划着重解决东莞市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市区布局结构、土地利用、交通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配置等问题,并对生态环境、城市景观等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改善规划和远景控制的要求。

  规划把28个建制镇共2465平方公里土地纳入城市规划区,实施全市统一规划管理。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包括当时的城区、东城、篁村、万江等4个区和寮步镇西北部7个自然村的行政区域,总面积237.6平方公里。

  按照规划,东莞将围绕“一主一副两中心、两大发展轴线、六大片区”的空间结构开展城市建设。其中市区包括六大片区,即当时的新城中心区、旧城区、东城北片区、东城南片区、篁村片区和万江片区。另外,确定市区两大发展轴,即东北—西南发展轴和西北—东南发展轴;五个发展方向,即南部体育中心至白马方向、东部东城中心一带、东北部莞龙路方向、万江新区方向和同沙片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