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还指出,2015年东莞将形成主次明确、分工协作的城镇职能结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维持现状“一中心多支点”的城镇空间结构形态和“一个中心连接东西两翼”的城镇发展形态。按照中心城、副中心城、重点镇和一般城镇的四级等级序列,在继续极化发展中心城区、常平和虎门两个副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加速发展塘厦、长安、厚街等现状经济实力强、地理位置优越的城镇。另外,扶持麻涌镇区的临港开发,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市域西北部的城镇发展极。

  进军“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

  随着2000年版总体规划到达规划期限,新时期下东莞的城市发展中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情况,亟需进行新一轮总规编制。对此,东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开展新一轮总规的编制工作,并完成了《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是国务院审批城市中首个将规划年限延长的城市总体规划,承担着住建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创新试点任务。为了落实十九大“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该规划的年限已从原来的2030年调整至2035年。

  立足“转型发展”和“统筹发展”,新的总体规划规划思路较以往有了以下转变:一是从聚焦中心城区向市域统筹的转变,构建分区统筹的整体发展框架,强化全域管控;通过空间治理模式的调整,促进东莞从相对单纯的空间供给转向综合性的空间治理转变。二是坚持产业立市和生态发展相结合,更加注重城市更新、城市特色、城市安全对空间的营造和保障,以民生幸福为导向,强化历史文化遗产、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统筹布局与全面提升。

  规划制定了东莞城市发展战略,明确了城市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东莞的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为“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城市性质为“国际先进制造基地、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岭南山水文化名城”。这一发展目标定位,延续了过往制造业名城的定位提法,突出了生态文明在未来城市发展引领作用,贯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要求。

  规划提出,全面实施统筹发展战略,构筑城市整体发展格局。实施“分区统筹,强心育极,融入湾区,对接广深”的空间发展策略,构建“一中心四组团六片区”的市域空间结构。一是深化区域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广深,共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二是实施分区统筹,大力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将全市划分为城区片区、松山湖片区、滨海片区、水乡新城片区、东南临深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六大片区,充分发挥园区带动作用,构建“三心六极”中心体系,以重点城市功能区建设为抓手,构建片区联动发展的城市格局;三是加强城乡统筹,推进魅力小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颇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住建部、广东省关于总体规划改革创新试点城市,东莞在探索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结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等相关精神,按照住建部关于总规编制和审批改革“减负瘦身”的总体方向,围绕“一张图、一张表、一报告、一公开、一督查”,探索“分级管理、分类管制、层级传导、权责明晰”的规划管理机制等要求,东莞新一轮总规以“如何进行要素管控”为核心,推进总规改革编、审、督一体化,重点从“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三个方面解决总规要素管控问题,并提出了“全域管控、分区指引;结构引导、要素管控;分级管理、权责明晰;层级传导、刚弹结合;近零增长、存量规划;公共政策、面向实施;横向协调、多规融合”若干个具体的改革创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