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一家个体旅馆的员工因琐事争执将一顾客打成重伤身亡。旅馆一方被依法判决赔偿87万元。旅馆个体老板王某有房有车,却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在王某被关进看守所后,王某夫妻才跟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另交了法院罚款2万元。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12月26日,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了此案。

  湖南男子王某在大岭山镇开了一家旅馆。2013年1月24日,湖北男子黄某和朋友刘某平、张某华等六人一起来到这家旅馆,开了一个房间打麻将。不久刘某平与旅馆员工郑某因琐事争吵并拉扯,黄某上前劝架,旅馆另一员工向某持钢管将黄某打成重伤,后逃离现场。黄某后被送医不治,于同月28日死亡。

  2013年6月,黄某家属将旅馆及其个体老板王某告上法庭。2014年1月,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旅馆赔偿黄某家属87万多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但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并没有主动履行,且拒绝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态度顽固,经执行法官多次劝说无效。

  今年3月16日,法院以王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月25日,公安机关在大岭山镇一家酒店将王某抓获。9月18日,黄某家属与王某夫妻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王某夫妻依法执行和解履行完毕,并缴纳了涉案罚款,获得黄某家属的谅解。

  11月13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 法官说法 /

  “老赖”情节严重将受刑罚

  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负责人李子青法官表示,这是一起因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而被刑事处罚的典型案件。本案中,王某对自己店里员工疏于管理,致使酿成致顾客死亡的悲剧,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该旅馆是个体经营,在旅馆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情况下,个体老板王某有责任补充清偿。王某家里有车有房,却拒绝履行债务,情节严重,以至于一起本来普通的民事执行案件酿成刑事案件,其教训值得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