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东莞市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逾期未验证的,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

  社保部门表示,定居本市的莞籍离退休人员,验证工作由社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离退休人员不必亲自前往社保部门进行验证。

  定居本市的非莞户籍离退休人员,由本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部门或经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验证。

  定居省内其他城市的离退休人员,需于6月20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的社保部门或经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验证,6月20日后办理的,需及时联系退休所在社保部门,退休所在社保部门将按规定另行向其邮寄验证表格,让其补办手续。

  定居省外其他城市的离退休人员,也可以通过异地资格确认完成验证。退休所在地社保部门会向其邮寄《异地定居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通知书》(内附《协查表》)。离退休人员填写《协查表》并亲笔签名后,亲自前往居住地社保部门办理验证手续;通过验证后,离退休人员本人或亲属于6月10日前将《协查表》原件寄回退休所在社保部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