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张欣仪)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啦!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上涨了。

  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的项目包括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记者了解到,东莞在此次调整中属于第二类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与上一次最低工资调整相比较,月最低工资提高了210元/月,小时工资也上涨了2元。

  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深圳最高

  记者查看调整方案了解到,具体标准分为三档,第一类城市包括广州和深圳,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

  第二类城市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第三类城市包括汕头、惠州、江门、肇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第四类城市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将有变化。那么,去年东莞就业人员平均能拿到多少工资?近日,市统计局公布了2017年东莞平均工资: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373元;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446元。

  月最低工资比3年前增加了210元

  记者注意到,在2011年、2013年、2015年,我省曾三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当时作为第二类地区的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00元稳步上调至2015年的每月1510元。

  2015年以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变为三年动态调整一次,今年正好是三年一调的期限,也是我省自2011年以来第4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局获悉,为配合省政府“关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市将很快出台相应的落地政策文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与保障制度在我市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