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上午,多名受害人先后到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被一名叫刘佳欣的自称系揭阳市某领导人养女、普宁市委某部门领导、普宁某村总支书记陈某干女儿的女子伙同其“丈夫”赖某喜诈骗现金共计80多万元。

  接报后,揭阳、普宁两级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刑侦部门要组织精干警力,全力以赴,在最短时间内侦破该案,挽回受害者损失,消除社会影响。

  2018年3月15日晚上23时许,在揭阳、普宁两级公安局主要领导的直接指挥下,普宁市公安局副局长连锡雄、刑侦大队长李小明带领刑侦大队精干民警,经缜密侦查,连续作战,在普宁体育西路“喜顺隆商行”成功抓获冒充党政机关领导人等身份实施系列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秋(又名刘佳欣,女,29岁,广太镇人)、赖某喜(男,31岁,赤岗镇人),缴获作案工具手机多部。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秋、赖某喜供认自2017年9月份至今,先后实施诈骗9宗。在2016年年中,犯罪嫌疑人赖某喜、刘某秋姘居在一起,2017年,犯罪嫌疑人刘某秋因其父亲患病在广州接受治疗,为筹集医药费,刘某秋萌生通过冒充党政机关领导人身份或领导亲属身份对不明真相的群众实施诈骗的想法。从2017年9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刘某秋、赖某喜先向其好友发布刘佳欣(原名刘某秋)系揭阳市某领导人养女、普宁市委某部门领导、普宁某村总支书记陈某的干女儿的虚假身份信息,并能通过关系帮助他人谋取正式公务员职位等虚假信息,在博取不明真相的受害人信任后,先后以安排工作岗位、通过某村总支书记陈某的关系购买楼地、办理河道清淤证、以投资淘宝生意等等手段为借口先后诈骗多名受害人钱财。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还有其他受害人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秋、赖某喜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工作仍在抓紧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