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普宁市公安局洪阳派出所接一女事主报案称:有一名陌生男子到她位于洪阳美佳乐的店里以购买手机为由,趁其不备将店内的一部白色苹果X(2018年8月份进货的全新手机)换成了模型机并偷走。接报后,洪阳派出所将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在池尾街道广达北路附近务工的谢某波有重大作案嫌疑。

  9月6日,洪阳派出所民警直奔池尾街道广达北路附近,在一住房内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波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波(男,1991年生,普宁市里湖镇人)供认其于2018年9月2日到洪阳美佳乐附近一手机店内,声称要购买苹果手机,待老板拿出一部全新苹果手机并商量好价格后,趁其不备之时,以“调包”的方式将一部模型苹果手机放回原位置,并将真机盗走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审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波还交代其先后于2018年4月、2018年7月在池尾街道美佳乐附近一手机店、流沙东街道中华新城一手机店内以同样手法盗走苹果X手机各一部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波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