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女孩已安全回家 警方提醒父母应多关注孩子动向

  广州日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清公宣摄影报道)还记得那个2月21日在佛冈走失的大眼睛的小女孩吗?自警方上月21日发布寻亲公告以来,每天都有不少热心网友向警方询问孩子的情况。昨天,清远警方传来好消息:小女孩前日终于安全回家了。

  求助:

  警方助女孩“寻亲”

  “这是谁家的大眼睛女孩?”上月21日,清远、佛冈警方先后发布一则“寻亲”启事,为一位走失的小女童寻找亲人。警方提供的图片中,小女童留着蘑菇头,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流露出委屈的神情,她外穿红色的小羽绒衣,里面穿着夹克显得恬静乖巧,惹人怜爱。

  据介绍,2月21日,警方在佛冈县城的一间剪发城附近发现了这位走失的小女孩,初步判断小女孩年龄约为3~5岁。因小孩无法准确说出自己或亲属姓名,被警方带回城南派出所照顾,后送到当地福利院待认领。

  转机:

  夫妇报案要寻女儿

  2月29日22时许,一对神情焦虑的中年夫妇匆匆来到城南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不见了,而且已经一个多星期了。

  民警第一时间想到前些天在剪发城附近走失的大眼睛女孩,便要求报案男子提供其女儿的生活照。民警一下子便认出了照片中的就是此前走失的那位女孩。为避免是不法分子盗图拐骗,民警再三核实男子身份,并详细了解小女孩的信息,最终确定中年夫妇便是小女孩的父母。

  激动:

走失的女孩欣欣。走失的女孩欣欣。

  迷糊老爸领回女儿

  屈指一算,从小女孩走失到被接回家,竟经过了整整9天,为什么女儿走失一个多星期爸妈才发现呢?

  经查,男子陈某,在佛冈县一家公司工作,女孩名叫欣欣,今年4岁。陈某称,2月18日,女儿欣欣被其叔叔带回清远老家陪伴老人,2月21日被送回佛冈。但由于陈某2月20日夜班通宵,女孩被送回时他正在补眠,当时睡得迷迷糊糊,所以对女儿回来了的事情并不上心,以至于醒来后误以为女儿还在清远父母家。

  直至2月29日,陈某打电话给父母询问女儿在家是否听话,才得知女儿早在2月21日便已送回佛冈。这时,夫妇才意识到:女儿不见了!于是,两人便立即到派出所报案。

  3月1日,民警将夫妇两人带到佛冈县福利院认领女儿。见到正在操场上玩游戏的女儿,夫妇两人激动地冲过去,紧紧地抱着欣欣。待情绪稍稍平复后,陈某紧紧握着民警的手,连番道谢,并表示以后会细心照料小孩,不让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警方提醒:

  孩子丢失,无外乎三种情况:一是单纯的走失;二是被人诱拐;三是被偷或被抢。所以,爸爸妈妈们要多注意孩子的动向,同时,要提防人贩子,防止宝宝人为地走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