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昨日从珠海交警了解到,3月15日11:30,在江珠高速公路珠海站卡点,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粤AS5656重型厢式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厢里面摆放着50桶羟基丙烯酸树脂,这些易燃液体属于三类危险化学品,可这辆明明是一辆普通大货车,并没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格。
民警发现货车还有超载嫌疑。带大货车去过磅核实,结果是该货车核载9500KG,载货14305KG,超载4805KG,超载率超过50%。经调查,该批化学品属于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员给予合并执行罚款6万元的处罚。
(陈婕 杨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