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8月29日,笔者从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顺德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按一定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顺德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9月1日开始实施,重度失能老人每月最高可获600元补贴。

  《办法》补贴的具体对象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以及低保和低保临界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补贴的具体标准为:轻度失能老年人100元/月/人,中度失能老年人300元/月/人,重度失能老年人600元/月/人。已享受重残护理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服务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贴标准将由顺德区民政人社局视实际情况调整。

  失能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原则上在每月10日前由镇(街道)人社局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申请人家庭的账户。实施第一年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全额负担,第二年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50%,第三年开始由各镇(街道)财政全额负担。

  顺德区民政和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办法补贴范围的可以进行申请。

  蒋晓敏 王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