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达海军)9月29日,揭阳市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马儒生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9月29日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洁辉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丁有民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马儒生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瑞良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辉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谢耀琪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时义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辉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赖源凯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学磊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陈建雄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朱喜荣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许鹏飞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陈哲鑫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