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温永宏 周泽锋)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2日对外发布公告称,本月21日对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长江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吴长江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另一被告人陈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责任编辑: GDN007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温永宏 周泽锋)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2日对外发布公告称,本月21日对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长江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吴长江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另一被告人陈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责任编辑: GDN007
12-22 22:00评论()|
12-22 21:55评论()|
12-22 19:37评论()|
12-22 19:34评论()|
12-22 19:31评论()|
12-22 19:13评论()|
12-22 18:23评论()|
12-22 18:17评论()|
12-22 18:14评论()|
12-22 18:0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