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费苦心做老总,识破传销方悔悟
梁某春被“千万富翁”梦迷住了心窍,为了能尽快当上“老总”,她可是煞费苦心,用尽十八般武艺,伙同他人把亲朋好友一一发展成为自己的下线,到广西北海市加入“阳光工程1040资本运作项目”传销组织,加入过程与梁某春刚加入的一样。所有加入人员都在北海市区租屋居住,期间梁某春不断教导下线人员如何进一步发展下线,并要求下线购买“份额”上缴资金。在梁某春的“不懈努力”下,她通过下线上缴资金500万元,终于荣升“老总”级别。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当上“老总”的梁某春却没有拿到那份六位数保底工资,只是当初在听传销分子宣传时讲过,而且她也从来没有见过其他人领到过六位数。此时的梁某春才如梦初醒,该组织当初承诺“升总”后六位数工资、最后成为“千万富翁”只是一个美丽谎言。如果她或者下线叫不来新人加入,就算当上“顶层老总”还是没有任何收入。本以为当上“老总”,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现在不仅没能如愿,还骑虎难下,得靠不停骗取亲人、好友、同学等加入自己的下线获取提成当生活费。当意识到该组织是传销组织,获取1040万元返利是遥不可及的梦后,2015年底,悔不当初的梁某春为了早日脱离这个组织,悄悄从北海返回廉江家中。
汲取亲友血汗钱很愧疚,选择向警方自首
看清传销真实面目的梁某春返回廉江后内心很不平静,越来越害怕。从被骗“洗脑”加入传销组织的第一天起就不断地欺骗亲友,对此梁某春有着说不出的后悔和愧疚。就在她越来越看不清前方的路该如何行走的时候,她身边的许多传销人员开始陆续被警方打击处理。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和亲属们的规劝下,梁某春终于放下思想包袱于7月11日在家属的陪同下到我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认了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目前,梁某春已被执行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廉江公安在此提醒大家:
天上没有馅饼,只有陷阱,一人传销,全家遭殃,遵纪守法,远离传销!
来源:平安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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