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凌晨3时许,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侦测到一辆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执勤民警立即采取行动,在乐山汕樟路口设卡,成功查获号牌为粤D77***的小货车。

  经查,该小货车逾期未检验,而更令交警蜀黍震惊的是,该小货车的违法未处理记录竟多达512条。

  小编没记错的话,这辆小货车已经打破了汕头市违法未处理车辆最高纪录,成为马路上的“头号危险分子”了。

  这位驾驶员也是胆大妄为,近8米长的违法记录单,没系安全带、闯红灯、超限……形形色色的交通违法行为都给犯全了。

  为什么会积累这么多条交通违法记录呢?

  当被问道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时,为何不及时处理,申某强回应果然还是侥幸心理作祟。

  “还是心存侥幸,想着趁着凌晨出行,然后时间、路线都不按规律走,应该不会被交警抓到。”

申某强申某强

  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依法扣留其违法车辆,要求其对车辆存在的512项交通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处理。

  对其驾驶机动车无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对其车辆逾期未年审的违法行为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或者机动车。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启动“猎豹”行动以来,持续通过科技手段多次精准打击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仅10月1号至18日,交警部门就已查获违法车辆130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按规定处理,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10次以上将被扣留机动车,希望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要遵章守法,文明出行,从自己做起。切忌心存侥幸!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猎豹”行动,清查交通违法车辆,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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