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农业主管部门官网信息,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一养殖场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12月24日,羊城派记者从广州市黄埔区获悉,当地政府已对疫区采取封锁措施,严格按 “ 早、快、严、小 ” 原则扑灭疫情。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封锁非洲猪瘟疫区的命令》(以下简称 “ 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自2018年12 月 23 日起,将黄埔区朝龙种植养殖场划定为疫点,以该养殖场边缘向外延伸 3 公里为疫区,疫区边缘向外延伸 10 公里为受威胁区(广东省供港澳生猪及其产品应急通道除外),并以根除疫情为目标展开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 2018 年 12 月 23 日起,对疫区实施封锁,封锁时间为 42 天。

  根据通告内容,当地将会对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消毒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有关物品实施强制消毒;禁止所有生猪、易感动物及产品运入或流出,关闭生猪屠宰场。对生猪养殖场(户)等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并做好采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检测和调查结果确定扑杀范围。疫点、受威胁区按相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

  通告表示,当地将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的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垃圾、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屠宰生产线、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根据通告内容,广州市黄埔区已成立区级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疫点、疫区的现场隔离、封锁、控制、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利用疫情造谣惑众,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 “ 早、快、严、小 ” 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迅速扑灭疫情。

  对于疫区的封锁期限,通告表示,当地在疫区应扑杀范围内所有猪死亡或扑杀完毕,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6 周后,经广州市兽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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