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粤公宣)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日起,广东省将正式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该政策将极大提升广东省外国人出入境便利水平,吸引更多外国人来粤观光旅游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有序流动,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该政策惠及53个国家持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过境免签政策。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宝安机场、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入境,从广东省具备客运功能的32个对外开放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出境。与此前广东实施的外国人72小时从广州白云机场过境免签政策相比,增加了入境出境口岸和停留时间。入境口岸增加了深圳宝安机场、揭阳潮汕机场,出境口岸增加了31个口岸,停留时间延长至144小时。

  据介绍,为确保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顺利实施,省委外办、省公安厅等14个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入境口岸设立过境免签专用通道,简化查验流程,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合理设置引导标识,改造中转通关设施,力求为过境免签外国旅客提供安全高效的通关保障和优质顺畅的进出服务。广东省还根据政策有关内容和特点,策划了若干条适用于过境免签政策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力求给外国游客更加丰富优质的旅游消费选择。并加强与港澳地区的联动,研究与港澳地区的合作,借助政策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一程多站”旅游线路的吸引力。

  联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作为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之一,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广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视与支持,对于我省加快入境旅游发展、打造重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提升广东开放型经济水平、建设全国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都具有重要意义。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外国友人来广东旅游观光、参加商务活动、从事跨国业务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广东省将进一步优化过境服务流程,完善配套措施,改善消费环境,深化国际旅游合作,努力让政策落到好处,惠及游客、助推发展。(完)

  政策适用的53个国家

  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欧洲其他国家15个: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摩纳哥、白俄罗斯。

  美洲国家6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大洋洲国家2个: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国家6个: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政策适用入境口岸3个

  白云机场口岸、深圳机场口岸、揭阳潮汕机场口岸。

  政策适用出境口岸32个

  目前我省共有32个对外开放客运口岸适用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分别是:

  航空口岸5个:白云机场口岸、深圳机场口岸、梅州机场口岸、湛江机场口岸、揭阳潮汕机场口岸。

  铁路口岸4个:广州天河铁路口岸、东莞铁路口岸、佛山铁路口岸、肇庆铁路口岸。

  公路口岸8个:深圳沙头角口岸、文锦渡口岸、皇岗口岸、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珠海拱北口岸、横琴口岸。

  港口口岸15个:广州港口岸、南沙港口岸、莲花山港口岸、蛇口码头口岸、深圳机场配套码头口岸、九洲港口岸、湾仔口岸、万山港口岸、斗门港口岸、江门港口岸、鹤山港口岸、佛山高明港口岸、容奇港口岸、中山港口岸、东莞虎门港口岸。

  管理措施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过境免签外国人入境后,应随身携带本人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并按规定及时办理住宿登记。其中,在旅馆住宿的,应按照旅馆业管理规定办理入住登记。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该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过境免签外国人应按时离境。对遇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期离境、确需继续停留,或者需要超出我省行政区域活动范围的,应提前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其停留事由签发相应停留证件。

  过境免签外国人如在我省停留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将限制其再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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