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小的时候都会羡慕那些有哥哥的同学。但其实,并非所有的哥哥都是暖男,有一个“凭实力”坑弟的哥哥是一种什么体验?也许,看看下面这个醉猫的所做作为会让你有所感悟。

  2019年5月8日凌晨,深圳交警在宝安大道凤塘大道路口开展“猎虎”整治。5月8日1时3分许,当执勤人员对湘A号牌小车的驾驶员进行快速酒精排查时,测试结果显示为“有酒精”。

  明知喝酒为何胆敢驾车?

  执勤民警怀疑湘A号牌小车的驾驶员王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测。

  经检测,驾驶员王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以为这就没了?那就大错特错了,为进一步核实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深圳交警对驾驶员进行进一步调查。而在后续的调查了解中,王某的一系列操作不可谓不“精彩”。

  面对交警质疑,他为何支支吾吾?

  现场民警对驾驶员王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为进一步核实王某驾驶信息,民警要求驾驶员王某出示相关证件。

  但驾驶员王某只对民警出示了行驶证,并没有向民警出示身份证和驾驶证,理由是没有随身带身份证及驾驶证,故无法出示。

  在确认该车驾驶员王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后,民警根据驾驶员王某口述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姓名为王浪(化名)的人物信息

  人脸比对结果有异样,他到底是谁?

  为进一步核实身份,民警现场使用云终端人脸识别系统,对驾驶员王某进行现场人脸比对,结果显示驾驶员与王浪比对率仅为53%。

  也就是说驾驶员王某并非王浪本人

  你确定你所报的身份证号码是准确的吗?

  绝对没有报错!我确实有喝酒,都被检测出来了也没必要骗人了吧。

  再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想骗也骗不了啊……

  随后民警又向驾驶员王某进行快速提问,询问其个人信息,面对这些提问,当事人的回答都与系统所显示的王浪的信息相符。

  那驾驶员王某就是王浪吗?别急,再往下看看

  真实身份暴露,他竟是……

  在驾驶员王某一口咬定自己身份无误,而又无法提供证件的情况下,现场民警要求王某叫人帮忙将其证件送到现场,但驾驶员王某却称其证件都在湖南老家,没办法送来。

  如此一来,驾驶员始终无法提供其身份证件,民警只能再次对驾驶员进行人脸比对。

  在现场照明情况有所改善的情况下,民警再次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人脸对比,结果显示驾驶员与王干(化名)比对率达98.16%。

  驾驶员王某也在证据面前一改之前态度,承认自己就是王干而非王浪且坦承自己没有驾驶证这一事实。

  给,你要的实锤

  看看,这是亲哥干得出来的事吗?

  据了解,王某此前所称的王浪实际上是王某的亲弟弟,自己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被当场查获后竟还想拉亲弟弟下水。不知王某这招“狸猫换太子”是如何谋划的呢?

  王某称其喝了一罐啤酒,而同车的朋友也都喝酒了,再加上到酒店距离不远,所以就自己开车了,没想到半路遇交警查车。为了避免被交警发现其是无证驾驶,情急之下,王某报了其亲弟的身份证号,没想到最后也被交警识破。

  最后,王某得到了罚款4000元,暂扣机动车,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事实上,王某的一系列操作不仅坑了自己的亲弟弟,还有一个人也被“坑得不轻”

  在后续调查得知,该车车主系驾驶员王某的朋友,其将车辆委托驾驶员王某保管,而王某是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湘A号牌小型轿车。

  现在出了这样的问题,不知王某如何向车主交代。。。。。。且先不说如何向别人交代,无证驾驶加上酒后驾驶,蜀黍来给你交代交代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1

  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酒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在此,深圳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更不要在被交警查处后谎报身份信息,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蜀黍的“火眼金睛”再加上人脸识别系统的神助攻,识破这种“小伎俩”,小case。

  不要妄想在蜀黍面前耍花招,否则等待你的只会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