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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红(化名)万万没想到,自己来派出所报了个警,竟会招来牢狱之苦,追悔莫及!究竟是怎么回事?事件还得从阿红的工作岗位说起。

  原来阿红是某超市销售员,其所居住的地点距离超市较远,在打听到超市有离自己居住地较近的分店后,阿红便向公司申请调换上班门店,但公司一直未能满足她的要求。阿红并没有放弃争取调整门店的想法,为了设法让公司同情她给她调动岗位,阿红动了歪心思。

  10月17日下午,阿红来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金花派出所,谎称其于10月16日晚上在荔湾区中山七路陈家祠地铁站A出口至康王路口之间的人行道被两男一女抢劫,被抢一部VIVO牌手机及一个钱包,钱包内有本人居份证及200多元现金等。

  接报后,金花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与此同时,因涉及街面“两抢”犯罪,荔湾公安分局便衣侦查大队随即介入研判调查,但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的监控视频和群众走访等工作,该起抢劫案竟然无迹可寻,十分离奇,根据以往办案经验,类似抢劫案件不难从路面监控录像中发现蛛丝马迹的。

  随后,便衣侦查大队通过综合所有排查出来的证据,怀疑这是一起谎报抢劫的警情。办案民警遂于10月21日对阿红的住宅进行检查,果然在住宅内发现居民身份证及VIVO牌手机,并根据阿红的手机使用情况,其谎报被抢后的时间居然还可以继续使用手机聊天等与警情矛盾的情况,最终,阿红在大量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谎报警情行为并交代了动机。

  目前,阿红因谎报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荔湾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处罚款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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