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清远讯 (全媒体记者曹菁)日前,清远市科技局、清远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从奖励引进创新人才、引进创新团队、引进新技术等10个方面进行奖励或者资助。

  清远市科技局表示,《细则》对高端人才项目、高管人才、人才团队、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奖,还增加了对引进新技术成果转化、社会力量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对入选的清远市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细则》指出,对引进落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引进落地的广东省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引进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高管团队。

  针对引进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高端人才资助,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和高级技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正高职称人才每人6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每人4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每人20万元,上述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