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认为是违建 业主称只为方便老人出入 街道办表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亦旻 摄影报道) “这不只是台电梯,而是我们家三位老人的生命线。”位于白云区沙太北路以东的麒麟岗村麒麟中街57号建筑,楼高7层,与村内其他建筑不同的是,它的外墙上建有一台观光电梯,这座高大上的观光电梯在村里格外引人注目。村里有街坊认为,如此显眼的建筑是违建,应当拆除。而业主赖先生则说,装电梯是为方便家中老人上下的无奈之举。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麒麟中街57号建筑楼,该建筑楼高7层,其中一楼为商铺,2至6楼为出租的楼房,7层则是业主自住。记者看到,一楼的一道铁门直通电梯门,电梯只停1楼和7楼,有租户介绍说,这台观光电梯只有顶楼的房东可以使用。
为何会有一台奇怪的观光电梯呢?一名附近士多的店员告诉记者,7楼住客实际上是这栋楼的房东,房东将1至6层的房屋和商铺全部出租,自己和家人住在7楼。由于不堪爬楼梯辛苦,房东自己花钱建了这台观光电梯,“房东上了年纪,腿脚不便,据说受过伤。”据了解,这台在城中村中高大上的观光电梯,引来不少村民向市城管部门投诉。
业主:电梯是3位老人的生命线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观光梯来到位于7楼房东的家中。房东赖先生介绍说,家里新建的这台观光梯的确引来了不少村民的非议,但对于自己家来说,却是为了三位高龄老人的无奈之举。
他的父亲赖伯介绍说,自己与老伴均已年过七旬,因为以前劳动过于辛苦,年老后常年忍受着风湿、膝盖疼痛之苦,医生多次建议他少走楼梯。
赖先生的外婆超过90岁,行走楼梯对于她来说更是艰难,“有时外出看病,都要好几个人来抬,真是非常危险。”赖先生说,有一次父亲中风,躺在家中的沙发上,家人手足无措,又不敢轻易搬抬,7层的楼梯让救护人员也很为难,最后幸好没有发生意外。
出于保护三位老人的意愿,赖先生花了40万元建成这台观光梯,而且为了不占用地方和美观,才采用观光电梯的形式。
在他出示的一份向村里经济合作社的报告以及合作社的证明中,详细说明了他为了家中三位老人才建造观光梯,合作社有盖章证明。“我家里的确有这个特殊的情况,村里也是知道的。”他认为,他没有在其他楼层开门,正好证明了这不是为了商用或升值,纯粹是为了老人。
赖先生告诉记者,去年4月他曾到街道办提出申请加建电梯,“街道说目前还没有宅基地申请加装电梯的,无法立项。”赖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只好先将电梯建起,“希望相关部门能体谅我家的难处,后续我会补办申报手续,我也愿意认罚。”
街道办:已立案会合法合规处理
对于市民投诉的观光电梯涉嫌违建问题,白云区京溪街道城管执法队回应称,已收到市民对于麒麟中街57号居民赖某违法建设电梯的投诉。去年7月30日,城管执法队已就此事立案。经调查,违建的观光电梯建基面积4平方米,建筑面积28平方米。城管执法队称已多次到场制止施工,并要求业主完善手续后再行施工。
去年9月17日,城管执法队再次接到投诉,到场制止施工,张贴违建施工人员告知书、查封电箱,并向街道办事处上报请示及强制拆除方案,待街道安排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对此,京溪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加装电梯这一块应该向规划部门去申请,而不是向街道办申请,“据我了解,目前规划局也仅仅接受商品楼加装电梯的申请,不包括宅基地加装电梯的申请。”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街道城管执法队已对该违建进行立案,将安排专业评估公司对现场进行强拆评估,“后续将会合法合规地对该违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