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对去年发生在番禺大学城的外地女大学生遇害案作出一审宣判。湖南籍男子唐灼龙构成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6月24日15时许,男子唐灼龙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自行车馆西南侧通道,趁坐在该处藤椅上的被害人许某不备,从其身后扼住被害人颈部数分钟,致女生许某当场死亡。

  其后,被告人唐灼龙将被害人的尸体搬进大学城自行车馆东门厕所隔间,盗走被害人的现金人民币300元、三星牌移动电话1部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一批,还将被害人的背包、雨伞、眼镜等物品丢弃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垃圾桶内,后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唐灼龙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唐灼龙犯侮辱尸体罪的证据不足,依法不予以认定。

  唐灼龙辩护人提出唐没有犯罪前科,杀人动机是临时起意,请求从轻处罚,法院认为,唐灼龙在公共场所,无端起杀念,杀害一名素不相识的人,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足以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广州中院一审判处唐灼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唐灼龙当庭表示要上诉。

  记者发现,无论是此前的一审,还是昨日宣判,唐灼龙始终未向该案死者的家属表达歉意、悔恨,更未主动谈及赔偿问题。当然,死者的父母曾表示,他们放弃了本案的民事索赔,只希望从刑事上获得一个公正的判决,以告慰女儿亡灵。

  凶手素描

  听审时神情慵懒 回答简短偶尔走神

  唐灼龙,男,1991年出生。湖南省桂阳县某村人。肤白、微胖,家中独子。坐在被告席听审时,常摊开双腿、垂头,神情慵懒。面对法官和公诉人问话,回答极其简短,多是辩解,偶尔走神。

  在父母眼中,唐灼龙自小内向、听话,不敢招惹是非。初中未毕业,即外出东莞、深圳等地打工。曾在手袋厂、鞋厂务工谋生。案发前一段时间,在广州番禺大学城小谷围街一带租房,靠做淘宝小生意为生。

  “村 里人听到这个消息(故意杀人),都觉得不敢相信。”唐灼龙的父亲说,儿子没有前科,犯案之后曾给家里写信,在信中表达了愧疚和后悔。“他说自己也不清楚那 天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情。”父亲称,唐灼龙案发前一段时间在大学城某高校图书馆,谈了一个在图书馆务工的女友。

  该案案情显示,案发当天下午,唐灼龙曾前往该高校图书馆寻找女友而不得,因没有相关证件,被该校保安挡在了图书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