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刘粤湘 王天杨) 患抑郁症的母亲,失手捂死放假来陪自己的七岁亲生儿子。日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该起案件的一审结果,抑郁症母亲李某获刑四年,目前,她尚未表示是否上诉。

  据通报,李某于2006年结婚,2008年儿子李某浩出世。2014年下半年,李某因为工作压力等原因出现抑郁症状,于是辞工在家,她时常怀疑自己得了绝症。经医院检查,李某身体无恙,但患有癔症。

  2015年2月1日,李某丈夫让放假的儿子李某浩,到中山陪妈妈。刚见到儿子第二天,2月2日上午8点多,李某要求儿子李某浩按照她制定的作息表学习,但是想要继续看电视和玩手机的儿子不肯,不停吵闹。李某觉得儿子太过吵闹,于是用绳子捆住其双脚,并将其按倒在床上,又用透明胶布贴住了儿子的口鼻,并用被子将其盖住,然后用力按住他的身体制止其反抗,直到儿子不再动弹,李某倒在一旁睡着了。

  当天上午11点多,李某的父亲、妹妹以及妹夫来到现场,发现李某的房门被反锁。门被打开后,几人看到,李某坐在床边不停说道:“没得救了,没得救了”。李某妹妹掀开床上的被子发现,李某浩平躺在床上,嘴巴被透明胶布绑着,脸上已经没有了血色,嘴唇发白。李某随后情绪失控,不肯让其他人碰李某浩。家人报警后,公安人员在现场将李某控制,李某浩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过程中,李某表示,案发当日家人进入房间时,她并不知道孩子已经死亡。她表示自己经常精神焦虑,曾想通过跳楼、跳海、吃药等方式自杀,甚至在得知自己杀死了儿子后,想过法院判处自己死刑以结束自己生命。

  经广东埠湖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市中院经审理查明,李某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另外,李某的亲属主动报案,并将李某移交接报到场的公安人员,且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也可依法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根据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的危害程度,对李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李某未表示是否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