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祁雷 通讯员/马小欧 张毅涛)跳楼威胁,获全力营救,遭行政拘留。近日,广州天河警方为解救一跳楼女子,组织警力展开了长达3小时的危机谈判。女子被成功解救后,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现场:女子20米高楼平台欲跳楼

  “我谁都不想见,快点拿钱过来,否则我就跳下去了……”8月4日9时许,天河警方接报一宗跳楼警情,一名50多岁的女子背靠护栏,独坐在天河区体育西路某大厦的7楼空中平台上,双脚腾空,而平台距水泥地面20多米高。

  刚在分局警务危机谈判员培训班受训完不久的天河南派出所副所长邓承赠带人火速赶赴现场处置。事发地处繁华的体育西路某广场,广场人流如织,围观群众纷纷驻足抬头仰望,现场秩序混乱。

  经了解,该女子周某(57岁,湖南人)是一名在该大厦上班的保洁员,近日,公司准备将其调换工作岗位,其不服从,于当天早上爬上大厦7楼平台讲“诉求”,要求公司“拿钱”赔偿,否则就要跳楼。“她这是拿生命在开玩笑啊!”参与解救的一名大厦工作人员自言。

  诉求:不服工作调整要公司赔钱

  “请在场的各位现在听从我的指挥,如果因围观 造成解救工作失败,要追究大家的法律责任。”为确保解救工作有序开展,“谈判主官”邓承赠先是送上一剂“预防针”。接着,他又给大家吃上一颗“定心丸”: “我们受过专业培训,首先要创造现场营救空间,所有围观群众必须退至警戒线之外……”。

  话音刚落,围观人群迅速被疏散,消防官兵立刻在广场上铺好安全气垫。一切安排妥当,邓承赠带领谈判队伍奔赴7楼与周某展开“生死谈判”。

  “阿姨,有什么需要我们帮您的吗?”邓警官双手抱胸,语气温和。“警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我要钱!你们快点走开,再过来我就跳下去了。”周某心烦气躁地朝民警吼道。谈判人员见状马上退下。

  经进一步了解,周某在公司已工作3年,因不服 工作调整准备离职,要求公司赔偿其3年工资总数的3倍工资,并把现金拿到现场,否则就要跳楼。如何打破谈判僵局?经细致梳理和多方协调,民警通知了该女子 的丈夫、老乡以及劳监部门工作人员等,轮番上阵谈判。但女子只要钱,谈判均以失败告终。

  转机:心念孙子悔悟下平台

  时间分秒流逝,此时谈判已超过2个小时。现场天气炎热,周某渐感体力不支,并出现脸色苍白、打呵欠等轻微中暑症状。

  现场情况紧急,但解救工作仍有条不紊地在推进。谈判人员一边安抚女子情绪,一边安排人员与周某公司人员商量对策。在“闲聊”过程中,得知周某有一个小孙子,她平时对他百般疼爱。谈判员再次切入谈判:“阿姨,您孙子多大了?您这样跳下去的话可能就永远见不到您孙子了……”。

  女子听后默不作声,谈判突现转机。“阿姨,天 气这么热,您先过来喝口水,在法律范围内,我们可以帮您争取合理的赔偿……”氛围不再紧张,女子渐渐心生悔意,但解救工作仍刻不容缓。根据预案,邓警官立 即通知其公司一名负责人也是其老乡来到现场,公司负责人答应可以给予其合理补偿。

  见解救时机已经成熟,谈判人员一边竭力劝说,一边列举案例向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周某听后,终于默默地从平台爬下。

  警方提醒:扰乱秩序触底线 秉公执法严处理

  周某的行为造成广场秩序混乱等恶劣影响,已触碰了法律底线。天河警方苦心将其解救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不要拿生命开玩笑,有诉求要合理表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