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立案428件,同比增长38.5%,查处处级干部16人,同比增长128.6%,市纪委本级立案36件(人),同比增长33.3%。日前,清远市纪检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通报了上述纪检工作成绩。

  清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梁波要求,全市纪检机关仍要坚定不移地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地推进抓早抓小、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开拓纪检工作新局面。

  ▶▷反腐成效

  18大以来立案数达1813件

  清远市纪检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十八大以来年立案数连续大幅增长,截至6月底立案总数达到1813件。其中,今年上半年立案数428件,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增长38.5%,接近2014年全年立案数,创清远市半年内立案数量之最。查处处级干部16人,是去年上半年的2.3倍,与去年全年总数持平,创下清远市半年内查处处级干部数量之最。纵向看,上半年市纪委本级立案上升33.3%,查处处级干部同比上升128.6%,达到历史之最。

  铁腕惩腐之下,“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强化。今年上半年查处的处级干部包括市林业局原局长徐英作严重违纪案、市安监局原局长林永坚违纪案,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海明严重违纪案,市土地储备局原副局长阮小克严重违纪案、清城区政协原副主席黄仲强违纪案,英德市委原副书记巫永康严重违纪案,连山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陈静违纪案等。

  在抓早抓小方面,清远市把谈话提醒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今年,清远率先出台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上半年全市开展谈话提醒近万人次,核查廉政信息接近1.4万人次,实施信访约谈函询31人次,实施诫勉谈话81人次,有效推动了监督执纪向全体党员覆盖,向违纪行为发展演变全过程延伸。

  在加强作风建设上,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15人,在问题线索总量大体相当情况下,立案数和处分数同比上升50%,有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纪检工作面临6个挑战

  有派出(驻)干部甘当“老好人”

  纪检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也越来越大。清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梁波分析主要存在于6个方面。

  一是反腐败进入深水区,纪律审查压力越来越大,表现为杂音干扰越来越多、腐败牵涉面越来越大、审查效率要求越来越高、人手不足问题越来越突出;其次是监督执纪标准越来越高;三是派出(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短板问题仍然突出,如市、县两级派出(驻)机构存在监督措施不够有效、派出(驻)机构“书面监督”“被动监督”现象突出、有些派出(驻)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甘当“老好人”等问题;四是县镇两级监督执纪工作存在不平衡现象,如南部和北部之间、各县(市、区)之间、各乡镇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的现象存在,五是“三转”不到位、职能分散问题明显,如市、县两级不同程度存在议事协调机构反弹问题,乡镇纪委书记不专职或者“名专实不专”未得到彻底解决;六是部分纪检干部“软骨病”问题仍然存在。

  ▶▷增强定力

  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对于下一步纪检工作,邓梁波要求全体纪检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定力,坚定不移地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地推进抓早抓小、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开拓纪检工作新局面。

  在深化纪检改革上,清远市纪检机关将继续在加强监督、实现巡察和派驻监督全覆盖、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深化“三转”,依靠群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大多与干部能力不足有关。”邓梁波分析道。因此,邓梁波要求,做好纪检工作必须要切实解决“能力恐慌”问题,提升学习能力,不以“半路出家”为托辞,不以“时间短”为借口,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其次是提升创新能力,努力探索一批符合上级精神、紧贴清远实际的创新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 张俊 通讯员 清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