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防城港8月29日电 (李敏军 吴凰汇 李振生)22岁的广东籍男子在广西防城港市通过互联网发布枪支配件广告,并请他人帮忙邮寄枪支配件,最终被警方抓获。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9日通报,该男子犯非法买卖、邮寄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陈某在互联网上认识一个网名叫“宝马哥”的人,经协商,陈某帮“宝马哥”发枪支配件的广告并接单,成交一单得 30元报酬。不久后,“宝马哥”将枪支配件发给陈某,由陈某直接卖给客户,客户通过支付宝支付钱,每发一单货陈某得80元利润。之后,陈某在防城港市港口 区某小区租房子,与陈某生(另案处理)等人居住并存放枪支配件。

  陈某通过互联网发布枪支配件信息,用QQ昵称为“动感地带”的号码与购买气枪配件的买家联系,客户下单成交后再通过快递发货寄给买家,买家通过 支付宝账号完成交易。期间,陈某向南宁市何某所邮寄的枪支零部件被何某组装成两支气枪。经鉴定,该两支气枪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 支。

  2015年6月初,陈某因担心在该小区住太久引起警察注意,又另租了两间公寓房用于存放枪支配件。6月初“宝马哥”向陈某发了300套枪支配件,陈某将该配件存放在上述两间公寓房,并叫来老乡陈某洪帮忙发货。

  2015年6月10日、11日,陈某让陈某洪从上述两公寓房将打好包的枪支零部件分别为24件、19件向快递投递。11日18时许,民警将正准备邮寄枪支零部件的陈某洪查获,随后在其中一间公寓房将陈某抓获,并在上述两间公寓房缴获一批枪支零部件。

  另查明,陈某,1994年10月出生,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为地广东省湛江市。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主观上明知是枪支零部件,客观上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枪支配件、邮寄枪支配件,从陈某处查获的非军用枪支 主要零部件击锤347个、气门346个、阻铁343个、扳机344个、握把79个、护木78个,非军用枪支零部件前堵357个、固定环684个、调节 342个、扳机护圈346个、指扣和胶圈461袋,以及卖给何某的两套枪支配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邮寄枪支罪,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陈某不服,上诉称,其只是帮陈某生打印快递单和打广告,起次要作用。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通过网络买卖、邮寄枪支散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 买卖、邮寄枪支罪。陈某用互联网发布广告,与买家洽谈联系出售气枪配件,并请他人帮忙发货,实施了买卖、邮寄枪支的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一审法院以查获 的枪支配件认定上诉人陈某的犯罪数量属情节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量刑适当。

  故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