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6 日下午 17 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公安分局西乡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 百日行动 ” 工作中,在西乡街道某社区沿街商铺一家五金店门口发现有人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现场火光四溅,不仅四周堆满了可燃的杂物,商铺上方还是居民楼,一旦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消防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先让其将电焊停下并妥善处置好相关设备,然后对胡某进行盘问,经消防民警检查和询问,胡某属无证操作,且其行为也属于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宝安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胡某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

  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民警提醒大家,如需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要聘请持有资格证的专业人士操作,作业前要了解作业点周围及下方的情况,并清理可燃物,作业时要有专人持灭火器材在旁边进行防火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对焊接场地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深圳晚报记者 崔晓丹 通讯员 梁钦强 编辑 武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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