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试驾为由诈骗被判服刑1年半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方晴 通讯员倪丽珠、沈婉婷)近日,番禺法院审理一起另类诈骗案。19岁的陈某某带上刚认识的网友,到车店佯装购买摩托车,接着要求试驾,没想到骑上便开溜,留下面面相觑的老板和网友。近日,陈某某因诈骗了10辆摩托车和2部手机,被番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某出生于1997年,自称湖南人。初中毕业后,长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便想用诈骗摩托车、手机的方式弄些钱来花。”他以帮网友找暑期工或“一起出去玩”为借口,共带了15名刚认识的网友到番禺南村附近的多家摩托车店“试车”,骑走摩托车便立刻“拉黑”。被他带来的网友多为未成年或刚成年的年轻人,涉世未深因此被人利用。

  提前在逃跑路线上藏汽油

  2016年5月17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通过QQ添加到一名叫“小珍” 的女性网友,并约当天中午在南村镇人人佳附近吃饭。早上起床,陈某某约好见面地点时间后,便到附近的花丛中放了一瓶汽油。因为陈某某知道车店老板一般不会装很多油在车里,所以他在行动前都会提前准备好汽油放置在逃跑路线上,以便有充足的燃料将车骑走。

  中午12时许,陈某某见到小珍后便说,他想买一辆摩托车玩玩。两人走到附近的一家摩托车车店,陈某某看上了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要试车。车店老板以为小珍是陈某某的朋友,没有多想就同意让陈某某将车骑走去试车。在等了半个小时未见陈某某将车骑回后,店主便让小珍电话联系陈某某,小珍多次拨打陈某某的手机都没接听,之后陈某手机就关机了,自己的QQ好友也被拉黑。经问,车店老板才知两人是不久前通过QQ认识的,意识到情况不对,老板便立刻报了警。

  陈某某将车骑走后,在放置汽油的地方将车装满油,把车骑到“安全”的地方,后将摩托车卖给一直“合作”的刘某。

  无机会下手就骗手机

  2016年7月27日,有同学介绍小娟给陈某某认识,让陈某某介绍暑期工。见面后,陈某某谎称自己开了一家奶茶店,需要找暑期工帮忙,并准备带他们去奶茶店看看。

  在前往奶茶店的途中,陈某某说他想买一辆摩托车用于奶茶店送外卖。同样地,陈某某向车店老板提出试车的要求,孰料车店店员一直在后面开车跟着陈某某试车,他没机会下手,只能原路返回。

  回到车店后,陈某某跟店员说这辆车要了,让车店组装其他的配件。在等待店员组装配件时,陈某某跟小娟借手机打电话用,说自己的手机没电了。陈某某拿着手机假装边打电话边往店外走,走出店门后陈某某立马拦了一辆摩托车离开了。离开之后陈某某就把手机带到刘某那里卖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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