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何思明) 广州一位久居外市、年近百岁的老人妻子去世后,四名子女为广州一套房改房闹不和,广州公证处用公证家事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记者昨日获悉,经公证员历时7天的调解,各方达成谅解,并将母亲遗产份额交由唯一没有住房、经济条件稍差的老四,目前已完成跨市办证业务。

  近百岁老人四子女争夺遗产

  陈老(化名)年近百岁,妻子刘某(化名)去世后遗留市值不菲的广州房改房一套,然而,陈老的妻子去世前没有订立遗嘱。为了这套房的分配问题,陈老与妻子生育的四名子女产生了纠纷。今年8月,陈老的子女来到广州公证处咨询法律意见。

  广州公证处成立了由3名公证员组成的专案小组,为陈老一家提供委托、声明公证上门服务。当事人通过微信预约系统,上传了陈老和陈家四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死亡证、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公证员初审后,拟定询问记录纲要、出售房屋委托书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最终,陈家四名子女达成谅解,愿意将房屋属于母亲的遗产份额交由唯一没有住房且家庭经济条件稍差的四弟陈丁(化名)继承,其余已有住房的自愿放弃继承权。

  公证处跨市办证“一条龙”服务

  登门办证当日出发前,公证员再次与陈老视频通话确认办证意愿。到达陈老住处后,当事人自愿签署申请表、询问记录、权利义务告知书、委托书和声明书等法律文件,由陈老委托女儿陈丙,将房屋属于其所有的份额出售给儿子陈丁;陈老和陈甲、陈乙、陈丙自愿放弃房屋属于母亲刘某遗产的份额。

  今年9月底,办好公证和房产证后,陈家四子女还就各自家庭遇到的遗嘱及保管、出国等法律问题向公证员咨询,并相约以后遇到法律问题多向公证员寻求公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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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家庭财产保护机制

  公证家事调解可节省司法资源

  广州公证处今年3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建立广东省首家“公证驻法院工作站”。该站从成立至今年9月,受理并办结保全证据、委托、家事协议等公证73件,成功调处家事纠纷案件9件,其中7件经公证调解后达成和解协议并办理公证,当事人撤回起诉;另有2件经驻站公证员诉前联调,当事人自愿办理了协议书公证并得到法院司法确认,让原本要经过6个月审判的当事人在3天内无讼息诉。

  广州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说,家事公证范围已经在《公证法》第十一条、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充分运用公证将有效预防家事纠纷,增强行为的证据力和公信力,对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公证规范性和个案妥当性符合家事纠纷中各方的切身利益,公证家事调解以当事人为中心,辅助当事人理性抉择和节约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 GD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