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叶芝婷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容桂对外发布《容桂街道鼓励社会力量招商奖励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容桂,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成功引荐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成功引荐重大项目落户的可额外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办法》对所引进的项目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在工业项目方面,优先发展对容桂街道产业集聚和转型发展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先进机械装备、高端模具、新一代电子信息等;服务业项目则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业、文化旅游业等,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大项目则为容桂优先发展项目以及世界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及其他企业中国区总部项目、上市企业及其关联企业项目。

  《办法》指出,购地购物业项目需符合内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外资项目注册资本外方认缴金额不少于500万美元,实际到位部分不少于300万美元的条件。而重大项目的固定资产实际投入或外方实到资本可降低到上述规定的80%。

  该《办法》采取的奖励方式为事后奖补,不同的投资项目奖励不同。其中,对于购地购物业项目,按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入金额5‰进行奖励,或按照外方实到资本的5‰进行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对于租赁项目,则按照项目实际租用面积和实际租金,奖励1个月租金。但工业厂房租金核算标准最高不超过25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最高不超过50元/月·平方米,每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对引荐重大项目成功落户的引荐人可额外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该《办法》适用于自今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间引入的投资项目的奖励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