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服务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受惠。/珠江商报记者王志斌摄义工服务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受惠。/珠江商报记者王志斌摄

  文/珠江商报记者黄文静

  又是一年国庆、中秋时,今年顺德区投入276万元,向9200名困难群众发放了节日补贴,这一举措已连续开展了多年。

  就在几天前,顺德区慈善会开展的“情暖中秋”项目,支出善款56万元,为区内5600户困难家庭及长者送上了中秋爱心礼包。而各镇街慈善会、村居福利会也开展各式中秋慈善活动,为困难家庭送上祝福。

  以政府为主导、三级慈善机构为补充,近年来,顺德为困难群众架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障网络,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

  社会救助标准提至900元/人月

  近年来,顺德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从2012年的430元/人月,到今年1月1日起,低保标准已调整为900元/人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1830元/人月,低保临界标准提至1350元/人月。据统计,仅今年1-9月,顺德全区共发放低保救助金4222多万元,预计全年需开支经费5680多万元。

  困难群众市外就医医疗救助机制不断完善。去年7月1日起,顺德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救助工作,提高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住院的医疗救助年度报销最高限额10万元;新增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救助、住院二次医疗救助和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

  这也标志着顺德区以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含首次和二次救助)的综合型医疗救助体系的全面建立。

  对于因病、因子女就读等支出负担过重导致生活困难,但却不属于低保、低保临界和特困人员的困难群体,也逐渐受到顺德政府部门的关注。今年4月,作为政府救助力量的重要补充,顺德区慈善会出台试行办法,对区城乡居民家庭因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害、意外事故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重大伤患,产生巨额医疗支出导致家庭贫困的,给予慈善救助。对于同一个救助对象,三级慈善医疗救助一年内最多可发放两次救助款,一年内最高救助不超过10万元。

  养老事业不断发展

  近年来,养老事业发展备受关注,顺德也积极布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出台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扶持政策,提供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近期,由广东德耆慈善基金会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由区政府供应土地的顺德善耆养老家园一期将开门迎客,该项目占地78亩,规划建设床位1500张。

  推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升,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等上门服务。推动平安钟服务10个镇街全覆盖;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和服务,区有8个镇街已建成至少1个长者中心并投入运营,建成60个农村幸福院。

  积极推进养老机构社工服务,一次性给予每间养老机构不超过6.6万元的资助,用于配置1名专职社工。整合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集约化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整合试点,加快顺德区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今年8月31日在桑麻文化广场开张的杏坛桑麻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桑麻·杏福颐乐苑”便是试点之一,该中心为生活在桑麻村及附近的近2000名长者提供社区养老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长者生活水平,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10年起,顺德便开始对本区户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给予发放长者津贴。“十二五”期间共发放长者津贴1.56亿元。自2014年起,顺德全面启动“银龄安康行动计划”,由区财政统一为全区70岁以上老年人和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今年将受惠人群扩面至60岁以上老人,受惠老人达22.5万人。去年9月起,顺德还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进行按月补贴。

  孤儿、残障人士保障日益完善

  从2011年起,顺德区便开始对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散居孤儿的供养经费由镇街负担,供养金每月由各镇街统一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孤儿(或其监护人)账户;福利机构供养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并纳入区儿童福利机构年度预算管理。

  2013年,投入2500多万元在原址重建区儿童福利院投入使用,新设施及配套水平达到省二级福利机构评定标准。

  作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地区,顺德区内孤儿、社会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重病儿童等均按照佛山市标准自2017年起每人每月统一发1800元补贴,目前共惠及近250名符合条件儿童。

  与此同时,残疾人事业发展快速,区重症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投入使用,区自闭症康复服务中心、区残疾人服务中心等两大康复机构建设项目在不断推进,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建成26个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助残日”“自闭症关爱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系列活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