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谢意 通讯员顺公宣报道:近日,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顺德区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商场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下运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美的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顺德区公安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11月18日,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顺德区大队在对顺德区大良街道美的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美的广场进行消防监督监察时,发现该商场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下运行,消防设施未保存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十分严重。针对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队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处罚。

  据悉,今年11月21日以来,顺德区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企业单位近6万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近5万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万余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