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陈适 通讯员顺旅报道:昨日,顺德区旅游局在区政府会议中心召开了《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宣讲会,各镇街道旅游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区旅游协会,区内各旅游企业共70多人参加,宣讲会上旅游局工作人员对新颁布的《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的内容作了介绍,并对企业申报要求和申报要件作了详细的宣讲。

  《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同时区财政还设立专项资金,对方案中的各项政策落地给予扶持保障。据悉,新颁布的办法更为接地气,更符合目前旅游业发展的趋势。最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大力鼓励旅游投资,优化旅游投融资环境,对投资新建或扩建旅游项目的企业,符合规定的,将会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和30万。办法还鼓励企业自我提升,提高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水平,新增了对景区、星级酒店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建、扩建等的扶持,符合规定的,最高给予扶持20万元。此外,办法还鼓励新型旅游项目开发,发掘潜力,对优化旅游公交、旅游商品开发和销售、智慧旅游项目的开发等也有相关的政策,最高可以给予10万的扶持。另一方面,办法还对重点旅游业、开展“顺德游”业务、旅游品牌创建评优、人才培训等给予扶持和鼓励。

  据悉,该办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止,2016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也可以参照办法执行。旅游企业可以登录顺德区经济网或关注顺德旅游微信公众号或咨询顺德区旅游协会,了解办法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