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交警最近的集中夜查行动中,“毒驾”是其中一项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刚过去的“国际禁毒日”,小编整理了近期各地查获的部分毒驾案例。

  湖北:被鸡蛋糕“出卖”的三名男子

  6月22日晚21:00时许,湖北高速交警公安大队在二广高速上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司机。经最终确认,其酒测结果为食用了含酒精的鸡蛋糕引起。交警正准备查看其驾驶证后放行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没有酒驾的他,始终不肯向交警出示驾驶证。

  经反复问询,他才承认驾照已于三年前因吸毒被注销。这一细节引起了交警注意,立即对他及车上另两人进行毒品检测,结果驾驶人尿检结果为阴性,另两人则为阳性,确认吸毒。

  通过进一步调查,交警在车上搜出两袋毒品和一副号牌。面对证据,驾驶人承认了套用其它车辆号牌的事实,另两人则承认前两天刚吸食过毒品。最终,因无证驾驶和套用其它车辆号牌,驾驶人被依法处以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车另外两人因吸食毒品被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其他地方 同样有吸毒人员被交警查获

  安徽马鞍山,一名“毒驾”司机发现交警后弃车而逃,摔倒后一顿装:“不能碰我”、“我难受”……

  武荆高速上,一辆轿车正在服务区加油,车内一男子突然持剪刀挟持同车女子,声称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结果被交警发现,包括驾驶人在内,同车三人实为“毒友”,前一天刚在宜昌一起吸食过毒品。

  在山东淄博,一男子吸毒后驾车上路,发现交警后疯狂倒车逃窜,连撞多辆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毒品易导致人体产生幻视幻听、暴力好斗、四肢失控、反应变慢等症状,如果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自己、家人和社会公共安全,请切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